污染处理设备未正常运用 一企业被罚69万元

2023-11-24 17:11:10
作者: bob.com

  苍南新闻网10月26日音讯:公司水污染处理设备未坚持正常运用,致超支排放,被县环保局罚款人民币692855元。因未实行交纳罚款责任,近来苍南法院裁决准予强制执行。

  1月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查看发现,嘉利达(苍南)明胶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汽浮电机损坏,未能正常运转,前道工序的很多含油污水进入UASB和氧化池,导致二沉池部分污泥上浮,跟从进入排放口,一起厌氧污泥和洽氧活性污泥部分坏死,导致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转,引起排放口水质呈淡黄色混浊。经检测,排放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氨氮均超越规则的排放规范。

  环保局以为该公司水污染处理设备未坚持正常运用,已违背我国《水污染防治法》,遂于1月13日进行立案查询。嘉利达公司称,因为要害岗位人员离任形成管理上的忽略和设备非预期毛病导致超支排放,尔后已及时采纳补救措施,恳求从轻处分。5月26日,县环保局决议以应交纳排污费一倍数额规范对嘉利达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92855元的行政处分。嘉利达在法定期限内未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9月10日收到催告书后又未实行上述责任。因而,苍南环保局遂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苍南法院经审查,裁决准予强制执行。(通讯员 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