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2024-05-16 03:03:21
作者: bob.com

  市人民政府决定全方面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市农林局副局长叶少卿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答:这里有个怎么看畜禽产业的问题。从历史看,畜禽产业曾经是一个传统而重要的产业,为种植基地提供肥料,为群众餐桌提供肉食产品,为养殖户提供经济来源,可以说发挥了非消极作用。但是所有事物都是有阶段性和两面性的,从现实看,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越来越看重生活品质,越来越看重生态环境。而我市畜禽产业特别是生猪产量明显过剩,远远超出了本市的需求,随之产生的粪便、废水等污染物慢慢的变成了全市农村污染的重要来源,严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一是污染空气。畜禽粪便产生大量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由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空气污浊不堪,我们都有这方面的感觉,往往还没看到养殖场,远远地就已经闻到浓重的臭气。二是污染河流。过去,我们的生活用水可以直接从门前的小溪里挑。村前的小河,是天然的游泳场,但现在畜禽养殖场大多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粪便、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沟渠,我们已很难找到一条清澈的河流。有些河流甚至全流域污染。三是引发疾病。很多畜禽养殖场就建在村民住房周围,畜禽粪便一般都就近堆积,这些畜禽粪便极易滋生蚊蝇,诱发、传染疾病。因此,在逐渐重视生态环境质量的新阶段,这种以牺牲环境和人们健康为代价的养殖模式,已经到了急需治理的时候,我们要切实改变发展理念,把保障群众生活品质、身体健康作为第一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做综合整治。

  答:据2014年底统计,我市存栏生猪30.6万头,牛存栏0.33万头,羊存栏1.1万只;家禽存栏166.5万羽,兔存栏20.8万只。我市是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2014年出栏生猪43.5万头,其中本市消费约21万头,外调22.5万头,猪肉产量已经超出本市居民消费需求。

  据测算,1头猪每天约排出粪便、尿液5公斤, 30万头猪每天约产生1500吨粪便、尿液,1年就是50万吨,还有近200万吨的污水,同时每年产生病死猪约15万头,给环境保护带来非常大的压力。

  根据浙江省畜牧业发展规划,生猪为主要调控品种,牛、羊、兔等草食动物为鼓励发展品种。从环境污染角度分析我市畜禽存栏结构,生猪养殖对环境影响最大,同时就我市而言产能过剩,把生猪产业作为整治重点尤为必要。

  但这里要解释一下,以生猪产业为重点,并不是其他畜禽养殖场就不要整治,鸡、鸭等养殖场,也要按是否在禁养区、造成污染、群众反映等情况,参照生猪养殖场的整治要求,进行清养关停和污染治理。

  记者:这次整治我们提出了“保供、限量、规范、民生”的工作要求,这八个字具体如何体现?

  答:为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方面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的实施建议》。意见中提出了“保供、限量、规范、民生”的工作要求。“保供、限量”是指在保障我市猪肉自给自足的前提下限制生猪产业规模,我市年生猪出栏为45万头左右,而我市每年猪肉消费需求约21万头,在关停6-199头的养猪场后,缩减生猪出栏15万头左右,是完全能保障我市猪肉供给的。

  “规范、民生”是指对存留的养殖场公布养殖场地、业主、规模、治理标准,鼓励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日常执法监管,规范养殖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订一场一策污染治理方案,实施标准化提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考虑到民生需要,将落实好三方面的政策:一是允许5头及以下生猪的养殖;二是对关停的养殖场,考虑到因行业转移导致原有有关技术与经验失去作用,根据关停数量给予一定补偿;三是对存留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治理、通过验收认定的,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但在今年9月以后,如果治理达不到标准,将通过环保执法,强制关停,而且不再给予财政上的补偿。

  记者: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明确了区域禁养和规模禁养,那么禁养的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答:区域禁养是指在禁养区范围内全面关停所有畜禽养殖场。我市在2014年制定了《嵊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意见》,把我市主要河流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规划建成区、集镇建成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域划定为禁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

  规模禁养是指在我市境内全面关停存栏规模在200头以下、“低小散乱”、影响环境的生猪养殖场。按照什么来划定200头生猪这个标准,主要有三个理由:一是据测算,对20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进行关停,还能够保障我市猪肉供给;二是环境保护的要求,200头生猪存栏规模以上,纳入环保治理范围;三是存栏200头以下的养猪场,因为选址、设施、处理成本等原因,往往不具备污染治理的条件。因此我们把规模禁养的范围确定为存栏200头,对饲养量在5头以下的散养户,予以保留。

  记者: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大家也很关注这些养殖户的生计怎么办?有什么补偿政策呢?

  答:为了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清养关停工作,考虑到养殖场(户)因行业转移导致原有有关技术与经验失去作用,同时考虑到我市解决畜牧用地较难的实际,我市出台了《嵊州市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补偿政策》,对需要强制清养关停或转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范围有存栏畜禽、生产性建筑及设施、一次性关停转业补偿等。对具有搬迁条件的养殖场,在符合有关计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农业设施用地。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

  1.生产性建筑及设施设备补偿:对于合法建筑由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做评估,进行补偿,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不予补偿。

  2.存栏畜禽补偿:以实际存栏数量为准进行补偿,存栏畜禽由畜禽养殖场(户)自行处置。补偿标准为:能繁母猪1500元/头,公猪4000元/头,肉猪250元/头,仔猪(30日龄以内)100元/头,蛋禽8元/只,肉禽6元/只,兔30元/只,牛1000元/头,羊150元/只。

  3.一次性关停转业补偿:按生产性建筑及设施设备补偿和存栏畜禽补偿的10%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

  这里强调一下,这个补偿政策,时间上只限于今年9月以前的清养关停。以后不进行补偿。

  答: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整治,最重要的包含清养关停和污染治理,工作目标是:关停生猪养殖场1600个,削减生猪出栏量15万头;对存留的300个左右养猪场加强执法监管,进行污染治理,经过2年努力,实现达标排放,把畜禽养殖污染降到最低。

  5月份,出台实施政策,发布整治公告,开展舆论宣传,月底前完成关停畜禽养殖场的清点确认和存留生猪养殖场的调查摸底工作。

  6月份,把关停养殖场、存留生猪养殖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签订清养关停补偿协议,对存留生猪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

  7至9月份,完成列入关停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清养工作;完成关停畜禽养殖场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设施拆除工作;开展存留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完成相关设施配套建设。

  10至11月,在乡镇(街道、管委会)认定的基础上,对全市清养关停和污染治理情况做抽检复核。对全市存留畜禽养殖场的数量、分布、业主、品种、位置、规模等情况向社会公布,设立有奖举报电线),发动群众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记者:没有列入今年清养关停范围的养猪场如果自愿关停,是不是能够享受补偿政策?

  答:只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完成清养关停都能够轻松的享受补偿政策,包括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也包含别的鸡鸭养殖场。这里要明确的是“三不补“原则,即“新增不补”,2014年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后未经审批新增的养殖场不补;“推迟不补”,没有按统一时间要求关停的养殖场不补;“强制不补”,予以保留的养殖场今后因不能够达到环保要求被强制关停的不补。

  答:进行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并不是要限制畜牧业的发展,而是要把这次污染治理作为倒逼农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实施种养结合的立体化生态型循环模式,搞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将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今后要新建养殖场选址一定要符合城镇总体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经当地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由市府办、发改、国土、环保、农林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审批。